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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企业应诚信经营,消费者也要学会理性消费——这是3月15日“南宁市旅游行业3·15旅游咨询宣传”活动中特别强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尽管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强烈,但在旅游过程中的不理性消费行为,却为许多游客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

      自治区旅游质监所所长袁铁象介绍,2007年,自治区旅游质监所就接到了多起在旅游过程中因不理性购物而引起的投诉,其中一位游客在海南的购物行为当属典型范例。当时,这位北京游客参加北海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之旅,在一家商店里,这位北京游客看到许多衣物比北京便宜,冲动之余购买了价值6000多元的羊毛衫、t恤等,回到北京仔细一看,这些衣物的质量并不好,于是要求退款。北海旅游质监部门积极协调,最终帮助这名游客把购买的东西全额退款。然而,游客也白赔上了许多时间,影响了自己的心情。

      据了解,游客的不理性消费行为,还体现在贪图便宜,喜欢参加一些突破了最低基本价的旅游线路上,结果掉进“零负团费”陷阱,整个旅途成为购物之旅;另外,部分游客盲目出游,对旅行目的地、出游交通方式、旅行社等都不了解,便随意出游,这样容易影响旅游质量,造成旅游投诉。袁铁象表示,旅游管理部门今年在加大打击旅游行业不诚信经营的同时,也希望消费者能进一步学会理性出游,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出现。

      据了解,2007年,广西各级旅游质监所共接到各类旅游投诉480件,立案受理426件,立案受理的案件与2006年458件相比,减少了6.99%。经旅游质监部门依法进行协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万元。